據報道指出,油尖旺民政事務處發公告,通知窩打老道與染布房街交界的行人天橋底的露宿者(下稱:「無家者」),要求他們在四個月時間內遷走。這個要求看似合理,因為無家者將物件堵塞部分的行人通道,當局如能清走無家者的雜物及搭建物,就能令通道暢通,但問題是被迫遷的無家者之後可以去那裡呢?無家者的問題嚴重,更被某電視台的一個娛樂節目,稱這一班無家者做「橋霸」。原本露宿者是散居在城市當中,無家者在不同的地方都先後被驅趕,令他們可容身的地方愈來愈少,所以無家者惟有住在人流較少的行人天橋上或者是行人隧道內,因而就愈住愈多人。錯覺以為這樣的驅趕行動,就能解決到「露宿者問題」,事實上,只是將他們移動到其他的地方。社工雖然會主動幫助那裡的無家者,協助他們找一個安全的居所。實際上,以他們僅有的,或可以租到一些床位或者是俗稱「棺材房」的單人床房。棺材房裡面只有一張床,一進房間就是睡覺。無家者坦言:「寧願瞓街,也不住棺材房。」,亦表示無能力負擔。
他們為何寧願瞓街而不上樓呢?難道真的負擔不起?
有些無家者的確是因為經濟上負擔不起,但是有很多無家者都有工作的,其實這一班無家者理應能夠租住床位或者是棺材房,但是他們選擇不上樓的原因有四,包括是:
1.) 很多的棺材房其實都是沒有窗戶的,而且沒有冷氣供應;冬天的時候還可以的,夏天潮濕的時候就會很辛苦,因為室內的熱空氣不能透過窗戶排出,而且濕熱的氣候也容易滋生蚊蟲,令住客難以入睡。
2.)其實很多的無家者都是因為家庭的問題,而離開了他們的家,他們的心不是渴望有一個有瓦遮頭的居所,而是希望重新尋找失去了的家。
3.)無家者之間在社區中或可能有一定的聯繫,就好像鄰居之間的關係一樣,互相幫助,所以他們不希望獨個兒的生活。
4.)其實,無家者早已成為社會上的一個標籤,就好像聖經所描述痲瘋病人一樣,他們會與人保持距離,才會覺得有安全感,他們未必渴望想過一個正常人的生活。
可能你會覺得他們與我都無切身關係的,為何我們要去關心他們?這是因為他們也是社會的一份子,我們不能因為他們的背景不同,而剝奪他們生存的權利。不論你同意我的觀點與否,都希望大家多去關心、尊重、包容和接納他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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